信托課堂|守住錢袋子,遠離非法集資! ——非法集資科普篇(上)

時間:2020-06-12

一、什么是非法集資

根據《關于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(yè)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》規(guī)定,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,以發(fā)行股票、債券、彩票、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,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、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。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,包括沒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的集資,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準集資,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。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。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,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。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。這里“不特定的對象”是指社會公眾,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。

 

二、非法集資的危害

1、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。非法集資活動以高回報為誘餌,以騙取資金為目的,破壞了金融秩序,影響金融市場的健康發(fā)展。

2、嚴重損害群眾利益,影響社會穩(wěn)定。非法集資有很強的欺騙性,容易蔓延,犯罪分子騙取群眾資金后,往往大肆揮霍或迅速轉移、隱匿,使受害者(多數是下崗工人、離退休人員)損失慘重,極易引發(fā)群體事件,甚至危害社會穩(wěn)定。

3、損害了政府的聲譽和形象。

 

三、非法集資有什么特征

1、承諾高額回報,編造“天上掉餡餅”、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話。

2、 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,一步步將群眾騙入泥潭。

3、混淆投資理財概念,讓群眾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。

4、裝點門面,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應騙取群眾的信任。

5、利用網絡,通過虛擬空間實施犯罪、逃避打擊。

6、利用精神、人身強制或親情誘騙,不斷擴大受害群體。

 

四、非法集資有哪些形式

1、 通過發(fā)行有價證券、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。

2、對物業(yè)、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,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。

3、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。

4、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。

5、以發(fā)行或變相發(fā)行彩票的形式集資。

6、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(lián)的形式非法集資。

7、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(fā)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。

8、利用現(xiàn)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“虛擬”產品,如“電子商鋪”、“電子百貨”投資委托經營、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。

9、利用互聯(lián)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。

10、利用“電子黃金投資”形式進行非法集資。

 

五、非法集資的新手段

近期,人民銀行通報了部分地區(qū)出現(xiàn)的非法集資的新手段,主要有以下幾種:

1、設立與金融機構名稱相類似的空殼公司,誘導社會公眾投資。

2、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、黃金等金融投資為名的非法集資。

3、以會員組織名義詐騙公眾資金。

4、以實業(yè)投資或銀行抵押貸款為名非法吸收公眾資金。

 

與傳統(tǒng)的非法集資犯罪手段相比,這些新型的作案方式無論是隱蔽性,還是欺騙性都更加強烈,所以當您和您的家人、親朋好友遇到類似的情況時要更加小心,必要時可以向公安機關求助。